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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点

时间:2018-02-26      来源:本站

  2018年湖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 着力加强理论武装,着力推进思政工作创新,着力提升高校党的建设质量,着力维护高校和谐稳定,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高校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

  1.切实抓好学习深化。用好用实“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发挥高校理论研究、学理支撑等优势,为把“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办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学校,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学校,培养造就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的大学校”贡献高校智慧,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信仰者和坚定践行者。持续推进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宣讲对谈活动,做到班班讲、人人懂,实现师生全覆盖。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召开高校学习成果展示交流大会。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示范课堂。深入开展高校优秀辅导员校园巡讲、网络巡礼活动。组织高校马克思主义学者到基层开展宣讲对谈。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举办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研习班。举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党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研习论坛。开展思政课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轮训。组织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参加国家示范培训。组织教师党支部书记专题网络培训。组织高校学生党员示范培训。

  2.扎实做好“三进”工作。做实进教材工作。全省高校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教学大纲要完整反映和有机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课时、学分、教师配备等要求。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制度。做实进课堂工作。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讲鲜活讲透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高校加强集体备课和专题研讨。鼓励高校面向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开展示范课程评选。做实进头脑工作。紧扣师生特点,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学习进行时”“永远跟党走”等主题党、团日活动。带着立场、带着感情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其内化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情感、热爱人民奉献人民的情感。

  3.深入进行研究阐释。加强理论研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报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门研究机构。支持现有高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鼓励高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等一级学科中设立习近平教育思想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课题攻关。加强宣传阐释。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努力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成果。加强传播交流。充分发挥“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开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专栏专版,全面展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力量。

  二、深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三全育人”理念,系统化推进学生思政、教师思政、课程思政、学科思政、环境思政改革创新。

  4.创新“学生思政”。强化自我教育。推进省校两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建设“湖北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基地”。推行学生党员骨干担任班级“副班主任”制度。发挥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平台支撑。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打造湖北“易班”等大学生网络思政教育平台。重点建设一批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基地。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强化社会实践。组织开展“新青年下基层”“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实践育人活动。指导高校广泛开展国情调研、社会服务、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各类社会实践。重点建设一批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积极探索总结实践育人的成功经验,打造一批实践育人特色品牌。

  5.创新“教师思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修订湖北高校教师行为规范。建立健全高校师德管理制度,完善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培训、双重考核制度,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加强专职队伍建设。修订《湖北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规定,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培训。发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名师引领作用,建设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名师工作室。推行思政课教师“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制度。遴选资助一批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教师参加海内外访学研修、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加强条件保障。推动高校加快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省级网络思政中心、省级辅导员培训研修中心建设。单设专项经费、单设人才项目、单设职评体系,确保思政工作队伍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其他学科的设置比例。继续实施高校辅导员专项奖励。

  6.创新“课程思政”。巩固思政课主渠道作用。成立湖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快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遴选一批思政课教学改革成果。推广一批思政课教学优秀教案。打造“同上一堂思政课”电视公开课。挖掘专业课程育人功能。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发力。加强对高校“课程思政”研究。支持开展“课程思政”改革试点。支持建设一批重大改革创新项目。落实好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坚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到高校作形势报告、听课调研。坚持校、院两级领导干部为大学生讲思想政治课。

   7.创新“学科思政”。建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支持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共建一批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重点支持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建设。建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加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遴选推广力度。完善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分类学术评价机制。建设一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组织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重点建设一批高校新型智库。

  8.创新“环境思政”。优化校园文明环境。加快文明校园创建,发挥文明创建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注重校园文化传承与发展,保护好、利用好、发挥好高校校歌校训校徽、校史馆、历史建筑、树木道路等具有历史记忆的优秀文化元素,培育校园文化、注重文化传承。优化校园网络环境。加强高校网络管理,出台管理意见。指导高校建立完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管理办法,打造高校“绿色网络”空间。建好湖北高校思政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高校建立新媒体联盟,打造覆盖全体高校的新媒体工作矩阵体系。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做好重大活动、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营造先进典型育人环境。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广泛推介、着力发挥先进典型群体的“联排效应”和“示范效应”。健全制度保障环境。健全部门协作常态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经费专项投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集成式、项目化建设。

  三、不断提高高校党的建设水平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年工作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9. 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尊崇党章。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常态化制度化,将党章作为经常性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高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高校统战工作。以“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为重点,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跟党迈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把党外知识分子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10.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高校党委承担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学校党委全委(扩大)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建立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高校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层层传导。

  11.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强化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院系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完善教师评聘和考核机制。落实课程设计、教材选用的政治导向和质量把关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加强对重大学术活动的引导管理。选优配强院系党组织书记。按照政治强,业务好,个人品行优,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指导高校选优配强院系党组织书记。推进院(系)党政领导班子交叉任职,党员院长(系主任)一般应同时任党委副书记,党员副院长(系副主任)一般应进入党委领导班子。积极稳妥推进院系党政主职“一肩挑”改革试点。提高院系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开展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培训。指导高校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负责、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12.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对标争先。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党建示范高校、党建标杆院系、党建先进党支部,培养选树一批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进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湖北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推动教师党支部优化设置、配强班子、健全制度、规范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扩面提质。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思想政治引领、成长成才引领。创新支部活动方式,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全面提升基层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

  13. 组织开展民办高校党建攻坚。强化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做好独立设置民办本科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工作。推进校党委班子成员进入学校决策层和管理层,有序提高党委班子成员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双向进入比例。进一步加强院系党组织建设,推进院系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使办学治校与管党治党有机融合。加强基层基础。建立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结对共建帮扶机制。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在民办高校有效覆盖,做到哪里有师生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确保让每一名党员都能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引导党支部切实担负职责。增强工作力量。加强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督促民办高校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党务干部,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14.持续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高校党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制度,推动主体责任逐级向支部传导延伸。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高校行政管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教育管理活动中不正之风的治理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纠正和整治高校领导干部在招生录取、选人用人、基建维修等方面以权谋私行为。加强纪律教育,加大高校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深化高校巡视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四、全力维护高校和谐稳定

  落实安全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基本要求,以维护政治安全为首要,紧扣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确保高校安全稳定。

  15.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湖北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测评体系》,建立党内通报制度。建立完善委(厅)领导联系指导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指导。指导高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查工作。加强阵地管理。严格执行高校学术会、报告会、讲座、论坛、研讨会等管理规定和学生社团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实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严格落实课堂教育教学、宣传思想阵地、网络意识形态、有关项目资金、各类社团等的管理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专业教材的编写、选用严格把关。

  16.加强预警防范处置。强化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加大校地共建、警校共建力度。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群体性事端、涉暴涉恐事件、涉校恶性治安刑事案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学生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校园值班执勤、学生请销假、辅导员驻寝等制度。夯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基础,加强校园巡逻管控。加强学校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管理,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影响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事)件。做好大学生身心健康安全工作。强化开学季、考试季、毕业季、就业季等特殊时段的管理,加强人文关怀,构建学生安全防控网。指导高校开设应急安全、心理健康教育、道德法制课程,确保“学时、学分、教师、教材”四到位。全力解决好非法“校园贷”问题。持续开展校园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巩固提升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的工作成效。加强高校与银行合作,提升普惠金融服务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要求,防范处理好高校债务风险。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落实《关于抵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实施办法》,抵御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完善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加强综合研判,开展风险评估,坚持有效处置、舆情引导和信息畅通三项措施综合运用,做到安全稳定事项处置及时有效。

  17.健全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突出考核问责,推进层层落实。着力构建高校立体化校园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建立多方协调、信息共享的联动互动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形势,着力构建大综治、大维稳、大信访、大联防、大安全的协调运行工作格局,推动各个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筑牢高校安全防线,确保高校和谐稳定。

  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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