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园地 >> 党建动态

荆门职业学院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时间:2018-03-05      来源:本站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肩负起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其他支委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研究解决重要事项,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上下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书记上讲台”制度,党委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注重选树、表彰思想道德模范和思想政治工作典型。

  四、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掌握教职工和学生思想动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引导。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党支部每年听取二次教职工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党支部要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对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少数重点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并报党委处置。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舆情管控同步推进。

  六、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以办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为目标,坚持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党支部要建立“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专题辅导不少于8次,党员参学率不低于90%。党支部书记上党课不少于3次。各支部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不少于1篇。

  3.采取学习讲坛、“微课堂”、读书会等形式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全民阅读活动;推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品牌不少于1个;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检查督办不少于1次;学习考勤、记录和档案规范。

  (三)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4.重视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明确1名党员担任支部新闻通讯员,及时总结、报送、宣传本支部的亮点特色工作和各类典型。 

  5. 各支部每年向学院党委报送正面宣传稿件不少于12篇 。

  (四)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

  6.落实网络舆情处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向学院党委报送学院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情况,对突发、敏感、热点事件处置得当,舆论导控有力有序有效。

  7.扎实推进新媒体运用,加强“两微一端”、学院网站和内部QQ群、微信群建设管理。

  (五)精神文明建设。

  8.在院党委领导下,制定本支部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省、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9.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使24字核心价值观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等,推荐“荆楚楷模”不少于1人;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

  10.建立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在志愿云系统登记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本部门总人数的30%;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以及文明劝导等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活动不少于4次。

  (六)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11.将支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人,每年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12.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发行任务。

  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党委要将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范围,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党委对贯彻执行责任书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追究党支部支委成员责任。

  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荆门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签字):

  党支部书记(签字):

  2018年 3 月 5  日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3号

电话:0724-6075203

Copyright © 荆门职业学院

鄂ICP备16017464号-1 荆门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举报电话: 0724-6075257,举报邮箱: jmvcjcs@163.com

技术支持:荆门鑫网